教职成〔2012〕86号
关于做好2013年芜湖中等职业学校“春招”工作的通知
各县(区)教育局(社会事业局)、有关中职学校:
经研究,现就芜湖市2013年职业学校“春季招生”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“春招”资质学校
繁昌县职教中心、南陵县职教中心、芜湖县职教中心、南陵二职高、无为县仓头高级职业中学、无为县二坝高级职业中学、芜湖财经工业学校、芜湖机电学校、芜湖少林文武学校、芜湖汽车职业技术学校、芜湖工商信息学校、芜湖光明职业学校、芜湖滴水科技学校。
二、招生对象
四县区域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及2013届初中毕业班学生,也可以招收市外学生。
三、招生时间
即日起至本学期结束前进行“春招”宣传发动、填报志愿、组织录取。2013年春季学期春招班正常开学。各招生学校将“春招”志愿表收齐后,根据生源情况送所在县招办审查并加盖公章,于2013年元月中下旬报送市教育考试中心办理审批录取工作(具体审批录取时间见市教育考试中心通知),逾期一律不予办理。审批后即发录取通知书,录取通知书要尽快发到学生手中。
四、招生办法及程序
1、各县教育局召开“春招”动员会,部署“春招”工作,实行目标管理,加强督查指导,严格奖惩兑现。各县普通初级中学要积极支持和参加此次的“春招”工作,有“春招”任务的职业学校均可在四县学校进行宣传招生,四县教育局应对参加今年春招的职业学校予以支持。未经许可,外地学校一律不得在我市市区及四县开展招生。
2、市区普通中学不参加今年“春招”,不安排职业学校到校宣传“春招”,不向参加有“春招”任务的职业学校提供本校学生信息及输送生源。
3、加强春招班的管理。确保学生“留得住、学得好”。提高春招学生的巩固率,加强专业基础课教学和技能教学。继续实行“双学籍、双管理、单收费”,严禁违规收费。招生学校要主动与生源学校做好协调衔接工作。
4、遵循“学生自愿、家长同意”的原则,准确宣传“春招”意义,正确引导学生合理分流。不得强迫、误导学生选择。在经过学生本人认真思考选择,并征得家长同意后,填写《2013年芜湖市中等职业学校“春招”学生志愿表》,严禁学校老师违背学生意愿代填代报。
5、参加春招学校要严格招生纪律,尊重学生本人意愿,禁止违背学生本人意愿招生。市教育局设立“春招”举报电话:3852063(局监察室),发现问题将追查到底,并取消春招资格。
6、春招生的学籍审核,将在2013年春季学期开学后进行,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。
附件:1.2013年芜湖市中等职业学校“春招”计划表
2.2013年芜湖市中等职业学校“春招”学生志愿表
芜湖市教育局
2012年12月19日
(主动公开)
附件2:
2013年芜湖市中等职业学校“春招”学生志愿表
报名学校(盖章): 县招生部门(盖章):
年 月 日
姓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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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 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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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
片 |
性 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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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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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面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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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住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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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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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 愿 栏 |
志愿顺序 |
学 校 |
专 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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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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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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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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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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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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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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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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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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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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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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